愛恨糾葛火爆情人催魂魔
【記者王瑞德╱特稿】
談戀愛時,甜甜蜜蜜,但是一旦翻臉無情,請神容易、送神難,分手時若沒有充分的藝術天份,可能造成永難彌補的傷害。
台灣地區一起「食人肉」慘案中,男性兇嫌因為不滿女友想和他分手,苦苦哀求無效後,最後央求女友回到男子的住處談判。
這是兵家大忌,因為男女如果已經進展到分手階段,千萬不要再讓自己身涉險境,其中對方的住處、工作環境或雙方經常前往約會的地點,都是危險程度十足的恐怖之處。
結果到了家中,關上大門後,男子開始責問女方,為什麼他這麼愛她,她還要分手?兩人一言不合,女性想離開現場,沒想到反遭男性暴力相向,最後還將她給殺害。
男性當事人不僅殺了女主角,還進一步將她分屍,甚至挖出她的「心肝」特別瞧瞧,其目的在於想了解「這是什麼心肝?怎麼可以拒絕我對你如此深情的愛?」
當生活EQ沒有進步到一定層次,愛情的反面會演變成仇恨,而且「愛之欲其生、惡之欲其死」。
另一起分手的案例,則是女方到了男方家中談判分手事宜,男子特別準備了女主角平常最喜歡的飲料,但是卻在飲料裡下了安眠藥。
當女主角昏迷後,先遭男性當事人性侵害,再將其全身綑綁,以綁狗的項圈套在女友頸上,脫光其全身衣物,不斷對其性侵害,或加以凌虐。
男子的想法是,既然我這麼地愛你,你卻還要和我分手,不如限制你的行動,讓我照顧你、讓你改變心中的錯誤思想。
所以男子還會幫遭其囚禁的女友餵其吃飯、協助擦澡,足足凌辱了十六天之久;等到警方據報趕到救出被害人時,女性當事人已經度過了十六天非人的生活。
另一起痴心但卻是白痴的案例,則同樣是故意在飲食中「加料」,添加重金屬毒物,想讓對方因此而中毒半身不遂,那麼「下半生」就可以由他全權照顧另一半。
事實上,這種一廂情願的錯誤想法,都是肇因於對兩性關係的誤解,和無法接受愛情「有分有合」的特性。
為了達到平安分手的目的,如果對方真的不可理喻、無可救藥,又無法理性溝通分手,「逃離」現在的環境一段時間是可行的辦法,但是前提是要真的有本事「從人間蒸發」。
有一位女性,為了躲避有黑道背景的男友,因每次談分手都會慘遭毆打和威脅,無可奈何之際,只好暫時選擇到南部避風頭。
奈何躲了幾個月後,她以為對方找不到她之後,應該已經罷手,結果便安心地回到北部;沒想到有暴力傾向的男友立刻找到她,接著便是一頓痛打之後,再以水果刀將她連刺了十幾刀,最後連命都沒了。
要躲,就要躲得徹徹底底,否則千萬不要隨便嚐試,以免對方發瘋般以一輩子的時間拚命尋找。
當發覺良人實際是狼人之後,要懂得分手時的談判技巧。
比如說談判的地點,絕對不能是隱秘的房間,或是對方的家中,最好是公共場所,大家可以共見共聞,一旦發生立即性的危險,就可以立即逃脫或緊急呼救。
另外,應注重談判的方式。必要的時候,要適度故意的貶低自己的價值,製造配不上對方的錯覺,讓對方有尊嚴的離開,可以避免未來要死要活的糾纏不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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